| 关于公布安宁区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 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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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5〕436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5〕365号)及《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全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兰发改〔2025〕476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6年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甘财税[2026]5号)等要求,安宁区区直各部门对本级部门和下属事业单位涉企收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了《安宁区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现将《安宁区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如下。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后续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及时更新调整。
202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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