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案前调处显实效 纠纷化解促和谐

发布日期:2026-03-25 信息来源:安宁发布字号:[ ]

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重点针对事实清晰、争议较小的案件开展案前调解,切实提升争议处理效能,依法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近日,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成功调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赵某广因劳动报酬及协议补偿金等问题,提出仲裁申请,被申请人为甘肃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受理后,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迅速开展案情研判,通过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争议焦点及各自诉求,并结合双方提交的书面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经查,该案事实认定清晰,证据链条完整,双方争议分歧较小,具备案前调解的基础条件。

在充分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由于前期沟通充分、释法说理到位,调解过程中双方迅速消弭分歧,达成一致意见。被申请人甘肃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当场向申请人支付调解款项人民币五千元,并约定于其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三千元款项。双方现场签署调解协议,该劳动争议事项就此终结,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

本案的快速化解,是深化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生动实践。通过将调解工作关口前移,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提高了争议处理效率,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引导了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对促进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将持续加大案前调解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调解优先、调裁结合”的工作机制,努力将更多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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