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2-07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安宁区政府公开信息管理系统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lzanning.gov.cn。同时,通过“兰州安宁”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安宁发布”今日头条、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并结合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2.公开时限。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兰州市安宁区政府办公室。

2.申请形式。

(1)书面形式申请。原则上,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须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交。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形式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网站在线形式申请。申请人在安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anning.gov.cn)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申请人对相关公文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等的信息描述应详尽、明确,以方便受理,提高申请受理效率。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单位名称: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00号政府统办大楼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1-7661866

电子邮箱:lzanning@163.com

邮政编码:730070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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