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区属各重点企业:
为切实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对《安宁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并印发,请相关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6日
安宁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2025年修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兰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22〕160号),切实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兰州要在保持黄河水体健康方面先发力、带好头”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牢记“国之大者”,进一步强化省会城市中心城区的政治责任,统筹推进“四强”行动,系统推进兰西城市群生态建设,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突出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注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五废共治”,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基本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安宁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推动标本兼治。坚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方式,从源头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无废城市”建设助推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争当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坚持因地制宜,发挥特色优势。立足安宁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特色优势,找准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清晰定位目标,突出重点任务,完善建设措施,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固体废物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坚持统筹协调,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固体废物管理职能职责,加强协同联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推进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建设,总结凝练推广固体废物领域亮点工程、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升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全链条现代化管理水平。
坚持共建共创,倡导全民参与。强化“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营造全民共建共享良好氛围,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工作合力。
(三)工作目标
结合区域特色、产业特点与发展趋势,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统领,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绿色生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实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打造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高地。到2023年,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市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和项目建设稳步落实,区域固体废物管理能力有效提升,固体废物全过程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25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无害化处置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全区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初步显现,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无废城市”初步建成。
(四)实施范围及时限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安宁区行政管辖区域,总面积441.74平方千米。方案编制的基准年为2020-2021年,建设期限为2022-2025年,期间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绿色工业发展,提高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1.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强化产业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产业准入规定,落实“三线一单”,建全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综合考虑全区招商引资计划,强化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准入管理,严控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到2025年,重塑兰西城市群工业集聚格局,依托兰州交通大学轨道交通等专业,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工业设计和咨询服务,引进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促进安宁服务型制造业实现新突破。(区发改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不再列出)
推行工业减污降碳。结合工业领域减污降碳相关要求,紧抓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机遇,建设数字经济服务平台,加强深化合作,推动算法应用创新,促进算法融汇贯通,构建安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抢抓新一轮能源革命重大战略机遇,加快甘肃兰州园艺村110KV输变电和安宁区10KV电网基建等工程项目建设,全力支持兰供电研发绿色环保型高温超导输变电设备和储能电池装备,不断增强兰供电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逐步推动智能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推动辖区重点企业,率先开展“无废企业”建设。(区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以国家级和省级工业园区为重点,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绿色化、循环化水平。新建产业园区科学编制开发建设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环境准入标准。积极推进安宁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辖区食品饮品制造业快速发展,加快兰州铸石微粉凝胶材料及环保商砼生产线、兰州高科悦创金谷食品产业园等项目建设进度,全力以赴推动全区制造业提质增效。到2025年,辖区工业园区建成“无废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宁园区管委会牵头,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清洁生产审核政策措施。强化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扩展清洁生产审核覆盖范围,推动安宁工业园区重点监管企业和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相关重点监管企业纳入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积极指导企业进行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加强企业工艺技术改造,提升工业企业的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构建多元化的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区工信局牵头,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宁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科学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督促矿山生产企业依法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推动十里店深沟等重点区域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全面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开展黄河流域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严格控制小型矿山数量,不断提升大中型矿山比例,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负责)
2.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市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全过程环境责任制度的实施细则或指引,细化各部门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相关过程中的职责,强化固体废物产生、回收、利用和处置单位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责任。探索制定有利于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的产业政策、规划,完善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和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区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摸排调查和分类管理。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摸底调查和利用处置能力调查评估,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清单,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施分行业类别监管。全面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加快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统筹规划利用处置设施项目。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管理,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工作。加强台账数据管理,建立企业申报数据质量抽查核查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牵头,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规范化管理考核和信息化监管。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检查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监管范围,对工业固体废物实行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考核和监管,将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回收、利用和处置相关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牵头,区工信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行绿色农业生产,完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1.培育特色高效农业产业
优化农业种养殖产业模式。加快传统农业绿色化改造,推动农业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深入开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持续壮大高原夏菜、红砂洋芋、旱砂西瓜、优质林果 4 大产业,大力发展反季节蔬菜种植、新品种引进和休闲农业,着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培育壮大产业基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环卫局、九合镇、忠和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强化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进一步完善废弃农膜有偿回收利用体系,建成16个村级废旧农膜回收网点、2个镇废旧农膜回收站。开展农膜生产销售专项执法行动,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农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违法行为。开展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调查,建立农药包装废物管理台账,掌握其产生量、无害化处置量、暂存量、运输和处置情况等信息,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九合镇、忠和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动态更新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利用情况。在做好传统高茬收割、秸秆覆盖、堆沤还田等技术模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利用技术,重点推进玉米、油菜、薯类等农作物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推广利用秸秆腐熟还田技术,探索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鼓励秸秆基料化利用,积极探索食用菌代料栽培技术,引导、扶持一批食用菌生产经营主体,建设规模化标准化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制定安宁区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建立区、镇、村三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和秸秆禁烧巡查督导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包抓机制。(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九合镇、忠和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编制《兰州市安宁区“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优化全区畜禽养殖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督促畜禽养殖业主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减少(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和排放量,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且达标排放,坚决杜绝粪污和沼液直排问题发生。到2025年,实施3个粪污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建立安宁区畜禽养殖场病死畜禽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对畜禽养殖场自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的工作进行抽查,确保病死畜禽得到有效处理。(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九合镇、忠和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尾菜处理综合利用。实行严格的尾菜分级分类制度,建设全域流通环节分级分类收储场所和设施。积极推广尾菜-养殖-能源化利用-沼肥还田、尾菜-沼气-沼肥还田等循环利用模式,探索尾菜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综合利用方式的合理搭配和有机耦合模式。积极谋划和实施尾菜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和支持尾菜综合利用企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九合镇、忠和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粪污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精细化管理,完善农村卫生改厕管理台账,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加快推动忠和镇、九合镇新建和改造卫生厕所任务,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3年,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20座。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城管局、区环卫局、九合镇、忠和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快实施忠和镇崖川村环境提升整治、忠和镇环境综合整治、九合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项目,以点带面,逐步扩展延伸,引导农民采取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加快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到2025年,创建市级乡村示范建设村2个,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环卫局、九合镇、忠和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提高生活源固体废物分类收处能力
1.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广泛开展绿色低碳宣传。传播“无废”理念,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依托世界环境日、地球日、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纪念日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出行,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培育“无废”文化,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区融媒体中心、区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推动“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按照兰州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标准,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实施节约型机关及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行动,广泛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培育养成,通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等举措,从市民的衣、食、住、行等入手,探索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景区、酒店、商场和快递驿站等创建一批“无废城市细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文旅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转型。认真落实“限塑令”要求,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引导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使用合格塑料袋,同步推广使用生物可降解塑料袋,限制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倡导“光盘行动”,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遏制餐饮行业食品浪费,加强公共机构餐饮节约。推动实现“绿色物流”,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加强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推进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提升快件包装绿色化、规范化、减量化、循环化水平。到2025年,80%以上的电商快件不再进行二次包装,90%以上的快递服务营业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区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机制。按照“政府投入最小化、居民获益最大化、企业收益合理化”的发展思路,实施“安宁区智慧垃圾分类与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全面打造分类投放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闭合链条,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区自治、专业指导、市场运营、全民共建的垃圾分类模式。通过构建习惯养成、前端分类、中端运输、末端处置四个体系最终实现“三化四分”的目标,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到2025年,全区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区城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扫保收运处”一体化的垃圾分类“安宁模式”,强化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设施、场所建设规范运行。深化网格化、街长制、“安宁十户联保”“马路办公”等管理模式,建立盐池片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集中整治“六乱”问题,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塑造城市文明新典范。(区城管局牵头,区环卫局、各镇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餐厨垃圾收运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严格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收集运输餐厨垃圾。根据餐厨垃圾产生量及分布情况,科学配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合理规划收运线路,探索实行收运处理联单管理,逐步实现电子联单信息化管理,确保处理系统与收运系统有效衔接。(区城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推进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两网融合。加强回收网点标准化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向社区延伸,提升可回收物交售的便捷性。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完善“两网融合”制度体系建设和监管措施。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原有分拣中心,建设综合型和专业型分拣中心。将废旧物资回收场所用地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有效保障土地供应。(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能力
提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督促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污水深度脱水工艺设施,保障市政污泥减容减量效果。谋划辖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工程,统筹再生水利用与城市生态建设。(区住建局、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持续推行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在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领域率先推广装配式建筑,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建筑技术体系和技术标准,鼓励推行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构件生产及采购一体化总承包模式,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区住建局负责)
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制度机制。按照兰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安宁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统计制度,加快建筑垃圾数字化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建筑工地监管体系,定期通报全域建筑施工工地信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企业监督考核。加大违法惩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无证运输、非法倾倒等违法行为。(区住建局牵头,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采取建筑拆除现场、企业和消纳场相结合方式,实现建筑垃圾就地就近处理和回用。建立区级统筹协调机制,结合房地产开发、矿坑修复、道路建设、山体绿化等项目,建设建筑垃圾直接利用点及临时消纳场所,推进建筑垃圾多渠道消纳。对现有堆存量较大、集中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通过堆山造景、建设公园和湿地等方式,因地制宜实现建筑垃圾堆砌地的综合利用和生态修复治理。(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优化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结构
1.持续强化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
摸清辖区危险废物底数。建立科学统计调查方法,进一步摸清危险废物底数。严格环境准入,落实危险废物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及排污许可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及难以利用处置的项目严格环境准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属性及污染防治评估措施衔接工作。强化副产物环境管理,严厉打击以副产品名义逃避监管行为。依法依规对已批复的利用处置项目和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负责)
健全危险废物监管体系。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效衔接机制,落实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制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位清单,强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监管,完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严格要求危险废物相关企业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以信息公开促进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水平。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因地制宜,推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保尽保”。(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负责)
加大危险废物督查和评估力度。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抽查评估,强化企业规范化管理监督。以沿黄三公里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综合整治行动和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开展危险废物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和“两场两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土壤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以多部门联合执法为抓手,重点打击医疗废物、废碱、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区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利用能力
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化。鼓励企业采取改进工艺、清洁生产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年产生量100吨以上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危险废物处置政策扶持,探索研究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污染控制技术标准,积极研发、引进和推广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先进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全面促进工业危险废物源头产生强度持续降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落实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方案,鼓励小微企业建立危险废物收储运试点。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依托机动车维修网点及电池销售网络建立废旧铅蓄电池逆向回收网络体系。鼓励生产企业采用“以旧换新”、“销一收一”等商业策略提高逆向回收率。开展社会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依托汽车维修网点、小微企业收集体系探索开展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强化机动车维修行业、研发机构和实验室等社会源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工信局、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区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鼓励辖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完善危险废物处置地方收费机制,鼓励企业降低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鼓励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推行危险废物专业化、规模化利用,建设技术先进的大型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控制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支持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研发,依托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钢铁冶炼等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利用处置设施共建共享。支持大型企业集团跨区域统筹布局,推进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负责)
3.强化危险废物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联防联控应急保障机制。贯彻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与工信、卫健、交通、公安、应急等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完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明确协同处置设施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区工信局、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社会源及园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能力。开展安宁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基本情况普查、评价与登记,排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加强对园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监管,落实园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一园一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建立危险废物智能化可追溯管控平台,实现园区内危险废物全程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宁园区管委会、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前端分类收集,建立医疗废物“统一化包装、可溯源运输、智能化存储”全流程体系,实现中间运输高效化、末端处理前存储转移入库智能化。积极对接甘肃省危险(医疗)废物处置中心,2025年底前,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登记、管理机制,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区卫健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重点企业纳入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从应急响应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技术支持、应急响应信息化建设、应急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跨层级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方面完善全区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制定安宁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和完善充分衔接重大疫情的应急响应机制,将医疗废物环境应急管理纳入地方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区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固废利用要素保障,夯实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
1.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强化固体废物领域顶层设计。完善各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及管理制度体系。科学编制国土规划,统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用地布局,优化固体废物相关用地审批程序,保障各类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供给。(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以“无废城市”建设组织机构为支撑,健全固体废物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各相关部门落实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责任。研究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等统计范围,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台账制度。(区“无废城市”建设的相关部门)
2.强化固体废物技术引领
推动科技创新研究与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领域科技创新研究,加强与周边城市合作交流,探索建立生态环保交流平台,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发挥辖区高校、科研院所等优势资源,推动建立固体废物领域科研平台。加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固体废物领域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区科技局牵头,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示范。支持打造一批固体废物综合技术示范项目。推进固体废物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技术研究,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集成技术与综合示范。推动绿色建筑、绿色包装等环保技术科技攻关和应用示范。探索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远程实时智能监控、飞灰资源化等关键固体废物技术的研发集成与示范。(区科技局牵头,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固体废物市场体系建设
加快培育固体废物行业利用处置骨干企业。以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为主体,培育一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推进固体废物全链条产业整合,提供固体废物资源化再生产品或原料绿色供应链服务,引导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壮大。积极培育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咨询服务第三方市场,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设施建设运行第三方治理新模式。(区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研究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投融资方案,探索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等绿色金融工具,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信贷投放,设立绿色信贷快速审批通道,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向固体废物产业进行投资。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市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统筹整合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重点支持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根据财力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予以支持。(区政府金融办、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财政奖补激励政策。优化区级产业扶持资金投入模式,加大对固体废物领域的支持力度。按照现行税收规定,执行现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税务机关与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区工信局、区财政局、经济区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建设
创新优化固体废物监管执法机制。将固体废物检查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监管,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危险废物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区工信局、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重点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规范化管理机制,统一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标准。逐步扩大环保信用评价覆盖范围,探索将绿色快递、绿色物业、绿色商场以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等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污染环境防治信用记录制度,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各责任单位对照本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编制印发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废物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工程项目清单等“四张清单”,于2023年2月底前报至区“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稳步推进。各责任单位2023年2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共识,加强工作调度、督导和考核,有力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三)评估总结。2023年-2025年期间每年底前,各责任单位对“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自我评估,形成总结报告,并于当年12月底前报送区“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对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分析、总结“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的成效和不足,确保“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的有序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区委、区政府将“无废城市”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纳入政绩考核评分机制。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机制,设置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经济区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区金融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供销联社为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在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设立办公室,建立调度、考核机制,全力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区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相关工作指标、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加大要素保障。加强政、银、企信息对接,探索建立区本级“无废城市”专项基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相关部门建立绿色项目认证和共享,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投入力度。整合现有相关资金渠道,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充分利用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来源支持“无废城市”建设,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化运作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共建共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快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建、共治、共享的“无废城市”建设行动体系。将“无废城市”建设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市民教育宣贯体系,面向党政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分批次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打造“无废”示范基地,引导居民多维度广泛参与,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建设人才队伍。加强培养固体废物领域专业人才队伍,依托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引进机制,将固体废物相关人才列入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积极引进固体废物领域的高精尖专业人才。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龙头企业建立人才培训机构,着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
附件:
1.安宁区2020年固体废物统计清单.docx
2.安宁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任务责任清单.docx
3.安宁区“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责任清单.docx
4.安宁区“无废城市”项目建设责任清单.docx
相关链接:关于《安宁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 方案(2025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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