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兰州市安宁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村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
兰州市安宁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
延长30年整村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一号文件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益,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充分运用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细致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确保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扎实落实到位,稳步推进和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为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制度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稳定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搞土地私有化;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不得侵害农民承包权益;坚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权益不动摇,不断探索具体实现形式。
(二)稳定原有承包关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基本原则,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第二轮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不得推倒重来、打乱重分,对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进行处置,不得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三)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依靠农民解决好自己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示范引导,充分发挥农民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允许农民在法律政策范围内通过民主协商调节利益关系。
(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以农村社会稳定为根本前提,稳慎有序实施,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前后衔接、平稳过渡,不搞强迫命令;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保持历史耐心,循序渐进,既解决好当前矛盾,又为未来留有空间。
三、试点范围和基本情况
(一)试点范围。兰州市安宁区忠和镇丰登村。
(二)基本情况。一是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忠和镇丰登村总面积5.38平方公里,村民小组4个,于2015年被评为省级“美丽乡村”。村集体经营性财产总额99.4万元,2024年集体经济收入40.04万元、同比增长194.85%,其中经营性收入13.76万元、同比增长98.5%,集体收入来源以投资收益、土地出租、卫生服务费及补助收入等为主。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耕地等情况。丰登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0年7月成立,共有成员1179人。丰登村现有人口321户、1205人,其中常住人口546人。耕地面积6763.85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925.63亩,农作物种植以高原夏菜、旱砂籽瓜为主。三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情况。丰登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期为199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确权面积8064.75亩,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99本,发放率100%。四是开展试点工作条件。丰登村耕地相对集聚,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较强,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村情和谐稳定,具备开展试点工作的良好条件。
四、试点内容
(一)摸底调查承包现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三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四是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且不得新增。五是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六是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依法依规开展延包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指导忠和镇丰登村规范有序开展延包工作。主要程序包括: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摸底核实土地承包情况、制定土地延包方案、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审核公示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组织签订承包合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整理归档相关资料等八个环节,最终形成工作闭环。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试点工作主要探索解决的具体问题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探索直接顺延的条件和具体办法。二是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探索实施“大稳定、小调整”的具体办法。三是探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跨乡镇、跨村组的离婚、外嫁、丧偶妇女等特殊群体承包地延包路径,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四是探索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而导致承包方消亡的,村集体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原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五是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
五、进度安排
安宁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将于2027年12月31日到期,2025年,通过选定忠和镇丰登村作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村,旨在通过先试先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为2026年“整镇试点”和2027年“整区推进”打好基础。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3月—2025年4月)
1.成立机构。忠和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镇级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丰登村组织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推选由村“两委”干部、村民组长及村民代表等组成的延包工作小组,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同意,组建由5—7人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2名妇女代表)的延包工作小组,选举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2.摸底核实。丰登村以延包工作小组为主体,由村干部牵头,印制入户调查表,运用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开展摸底核实,确保不漏一户,并登记汇总。重点摸清以下情况:
(1)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承包地变化情况;
(2)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
(3)开荒地、机动地等情况;
(4)存在的纠纷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
(5)农户延包意愿。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5月—2025年10月)
1.制定方案。丰登村延包工作小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拟定延包方案,根据摸底核实结果,针对延包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焦点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明确问题处理意见后,一并写入延包方案。延包方案应当依法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镇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开展调查。在前期全面摸底核实的基础上,以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根据延包方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有关规定,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逐户核对承包地块、面积、人员、四至等信息,并与相关部门提供的林地、水利、国有土地范围及土地征收红线进行比对,确保延包地块不超出耕地范围。积极化解难点、焦点问题,对于地块和家庭成员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农户,按照实际情况对相关信息统一组织修正,待调查完毕后,最终形成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由丰登村延包工作小组成员组织农户,在信息公示表上进行签字确认。
3.审核公示。调查成果(信息公示表)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1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则可签订承包合同。
4.签订合同。根据公示结果,明确延包试点后的土地承包关系,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更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数据,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生成电子合同文本,组织开展合同网签。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老年农户或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指导服务,确实无法网签合同的,组织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5.完善证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与登记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保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按照“不变不换”原则,对于延包试点中因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变化直接顺延的,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依据延包合同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注记载“承包期限延长的具体期限”,并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对于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新的承包合同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的,涉及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其他情形,依据新承包合同记载的信息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搞统一换发证书,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
6.资料归档。根据《农业农村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延包试点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试点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该文件具体规定执行。村级延包档案一般自行保管,如不符合档案保管条件,可以由镇人民政府代管。
(三)验收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
延包试点工作完成后,忠和镇上报试点工作总结和验收申请,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区水务局、区林草局、区妇联、区档案馆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四)总结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
对延包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延包试点工作报告,提炼成功做法、经验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梳理成效和分析存在问题,总结可借鉴、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宁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信访局、区妇联、区档案馆、区融媒体中心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忠和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镇级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丰登村成立延包工作小组。
(二)落实工作责任。区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审议丰登村具体延包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区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督促落实。忠和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延包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延包工作的摸底调查、组织实施、统计汇总、试点总结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丰登村制定延包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障工作顺利进行。丰登村负责具体实施和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区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好各自职责,靠实工作责任,密切沟通协调,统筹推进二轮延包试点工作。
1.区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农村土地延包试点有关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市公安局安宁分局。负责提供忠和镇丰登村涉及延包试点工作的农户家庭成员户籍信息资料。
3.区司法局。负责做好忠和镇丰登村延包试点法律服务工作。
4.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延包试点工作经费保障,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5.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负责提供忠和镇丰登村涉及延包试点工作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遥感影像数据等资料,核实发证范围。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有序衔接,负责依据延包合同开展延包试点登记颁证工作。
6.区水务局。负责提供忠和镇丰登村水库、河道界线图等相关资料,配合做好水库、河道范围与承包土地界线的衔接。
7.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制定区级延包试点工作方案,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实地勘测、数据库维护、合同网签、综合业务指导等专业性工作。
8.区林草局。负责配合做好忠和镇丰登村林地与承包土地界线的衔接,妥善解决好林地和承包地重叠的问题。
9.区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延包试点工作中可能引发和出现的群众上访和其他信访问题。
10.区妇联。负责延包工作中妇女权益维护的相关法律宣传、信息沟通,配合做好延包工作中妇女权益的维护。
11.区档案馆。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延包工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进行档案数字化业务培训,依法依规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
12.区融媒体中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准确了解延包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保障试点经费。为确保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区政府将延包试点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宣传、动员、培训、承包合同、证书印制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不向农民收取费用。同时加强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延包试点工作的相关资料,特别是高清影像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等地籍信息资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管理,确保不泄密。妥善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区延包领导工作小组。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导致农民集体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信息反馈。忠和镇定期向区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进度、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遇到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向区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统筹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兰州市安宁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年整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宏亮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陈 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高桂君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严 辉 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副局长
高 恒 区司法局局长
范国良 区财政局局长
刘文昕 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局长
曹善斌 区水务局局长
臧百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 亮 区林草局局长
赵子龙 区信访局局长
王 艳 区妇联主席
孙灏婷 区档案馆副馆长
牛育霖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陈俊杰 忠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区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臧百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郑鑫同志担任。区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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