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人民法院举办第五期侵权纠纷调解员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4-09-19 字号:[ ]

为进一步规范纠纷案件诉前调解中的委托鉴定工作,提高诉前鉴定工作的质效属性,近期,安宁区人民法院举办第五期调解员培训会,本次培训会围绕侵权纠纷展开,欧艳法官担任主讲,本辖区特邀调解员及调解组织代表参加培训。


培训会围绕侵权纠纷类型案件的对象、归责原则分类、主要承担方式及侵权责任划分判定与实务,从侵权类纠纷案件争议概述、立案受理侵权纠纷中的证据审查、各类纠纷中的侵权判定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讲解中,主讲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编、《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最高法《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甘高法发〔2020〕3号文件《关于印发<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及<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的通知》结合侵权纠纷典型案例,阐述了在侵权纠纷案件办理中的方法和应注意的关键环节,如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规则以及各种具体侵权责任。课程具有很强的实操性和指导性。此外,主讲法官还对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的具体流程,对诉前鉴定的适用条件、申请鉴定材料提交审查、委托办理、鉴定机构选定、鉴定费用预上传与送达、鉴定异议的提出与处理、诉前鉴定后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以及重复鉴定的规制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本次培训紧扣侵权类型案件纠纷调解工作实际,针对性强、实操性高。此次培训也让特邀调解员掌握更多的侵权纠纷调解知识与技能。参训人员纷纷表示,会将此次培训学到的调解理念运用到侵权纠纷调解工作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依法公正高效调解好诉前每一起案件,为本辖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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