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4-04-28浏览次数: 字号:[ ]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按照国家预算管理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车辆租赁等事务的经费管理。

2、负责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标准执行、使用监管及巡检工作;承担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权属登记、租用审批、使用调配、处置利用等工作;编制办公用房修缮计划,审批修缮项目并组织实施。

3、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有偿使用管理等工作。

4、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行所需公务用车、办公用品等货物和服务的统一采购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拟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和配备管理。

5、拟订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6、负责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各项事务保障工作任务。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机构

兰州市安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设6个业务股室,即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国有资产办公室、房屋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财务室。

2、人员设置情况

2023年末人员编制 53人,实有在职人员 53人(其中含人才引进人员 0人,不占本局编制),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遗属人员0人,临时聘用0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兰州市安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预算收入总计128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6.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兰州市安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4年预算支出128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0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83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42.17万元;项目支出11.1万元(其中本级项目支出11.1万元),为车辆购置经费。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4 年预算收支安排1286.17万元,较上年增加34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8.7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绩效工资增加,公用支出中补充保运转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49.3万元,主要是财政经费减少。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我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42.17万元,较上年增加322.81万元。其中:办公费328.97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3万元、单位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培训费5.19万元、工会经费4.15万元、福利费8.6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其他交通费30.9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万元。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变化的原因是补充保运转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5.1万元,较上年减少2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11.1万元,较上年减少23.9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开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0.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2024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10万元,投影仪0.2万元,复印纸0.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末固定资产金额603.0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1辆,价值548.5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按照区财政局安排部署,我单位主要领导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价工作,2024年项目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对各个项目的预算绩效具体目标进行细化、量化,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开展绩效目标管理、事前评估、事中绩效监控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把预算编制与部门发展规划和绩效目标联系起来,并进行跟踪问效。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

在日常监控运行中,适时进行绩效监控,对于阶段性偏离绩效目标要求的项目,分析原因,进行调整,制定相关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

建立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对每个项目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同时,不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严把资金审核关口,确保了支付合规合法。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

我单位2024年项目预算纳入绩效管理,对各个项目的预算绩效具体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并经区财政局第三方评价后予以通过;在2024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按照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严格执行,待2024年预算执行完毕后,将组织各部门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自查,并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执行2024年部门预算,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本部门及单位预算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项目名称:车辆购置,涉及预算资金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1.1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本部门所属0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兰州市安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安宁区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xls

兰州市安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8张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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