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第二批“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名单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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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安宁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营造“无废城市”共建共享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印发兰州市“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无废办发〔2023〕6号)和《关于印发安宁区“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无废办发〔2023〕5号),经创建单位申报、安宁区无废办及区相关牵头部门评分审核,现第二批“无废细胞”:兰州市安宁区人民医院、安宁滑雪场、兰州市安宁区第一中学、梧桐苑小区等13个创建单位已按要求完成建设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安宁区无废办接收反映上述13个单位有关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电、来函。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3年4月4日 公示期限: 7天 监督电话:0931-7634147;0931-7669220 附件:安宁区第二批“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名单
兰州市安宁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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