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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重大。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今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全面提升我区营商环境便利度水平,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一)压缩开办企业办理时间。将开办企业流程压缩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探索推行免费刻制公章。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区政府金融办、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拓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领域,推动电子印章使用。加大普及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宣传,拓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各部门系统共享电子营业执照数据,提升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认可度。制定出台电子印章管理相关规定,搭建完善电子印章服务系统,构建电子印章推广应用场景,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实现电子印章跨行业、跨领域、跨层级应用。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三维数字中心;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区政府金融办、区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便利化改革。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放宽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集中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条件,实施商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上线个体工商户“秒批”系统。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区政府金融办、区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优化公共服务便利度
(四)优化办理用电环节。推广居民和低压小微企业客户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全面落实“一证受理”,除法规明确要求客户必须提供的资料、证照外,无需客户额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将低压客户办电环节缩减为“申请受理、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3个环节。将高压客户办电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4个环节。将不涉及外部工程的增容项目,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将不涉及外部工程的项目,压减办电环节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国网兰州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提高供电可靠性水平。加快设备改造等工程建设进度,提升设备健康水平,加强转供互联能力建设。提早落实设备竣工验收各项准备,确保工程按期投运,缓解地区供电压力,针对配电网架实际,通过局部优化网架结构、转带线路等技术手段,补强优化配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水平。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国网兰州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六)提升获得用水便利度。积极开展并联办理业务,建设单位申报临时施工用水,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可并联办理,待《建筑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即可挂表通水。临时用水转正式用水时,建设单位可在竣工验收阶段办理该业务,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核发后即可挂表通水。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七)提升获得用气便利度。高中低压燃气接入服务报装办理环节,工业用户如委托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设计、安装天然气设施,只要具备和满足设计、施工条件,从提交报装资料-开展燃气设计-编制工程预算-签订(设计、施工、设备)合同-缴纳相关费用-进场施工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实施通气点火,办理燃气接入服务报装流程为8个;如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安装天然气设施,在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办理燃气接入服务报装流程为受理申请-现场勘查-制定接气方案-用气回复4个流程。因燃气表维修,故障表更换,到期、报废燃气表更换,燃气设施检修需更改配件等无需增设管线的业务,办结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提升便民便企服务水平
(八)持续优化办理建筑许可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72个工作日以内,将带方案出让项目、现状改建类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压缩为两个阶段(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分类设置情景式审批流程,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审批时限分别控制在20、15、14个工作日内。压缩施工图审查时限,将大型项目审查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中小型项目审查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
配合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应急局、区文旅局、区水务局、区人防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九)实行联合图审和联合验收。全面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依托审图管理系统开展联合图审,提升审查效率,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在项目验收阶段,充分发挥部门牵头作用,统筹安排联合验收计划,指导项目单位申报联合验收事项,取消各类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为项目统一出具“联合验收合格意见”。建立牵头部门统一发起,各专项验收实施部门“集中时段、信息共享、并行开展、成果汇聚”的联合验收模式。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应急局、区文旅局、区水务局、区人防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推进办理建筑许可全程网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用,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从申请受理到审批结果发送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实现施工许可证和安质监手续合并办理,电子证照、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加快推行工程“网点化”申报,联合验收意见结果实行电子印章等举措。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三维数字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
配合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应急局、区文旅局、区水务局、区人防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一)精简优化登记财产办事环节。将原来的5个审核和登簿环节压缩成3个环节,即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大宗业务由办事企业网上申报后,直接审核记簿,生成电子证书(证明),由企业自行选择是否领取纸质证书(证明)。审核登簿完成后,在短信告知的基础上,加大电话催促领证力度,不断提高登记财产效率。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
配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区住建局、区三维数字中心、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法院;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二)加大电子证照(证明)使用范围。通过协调优化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和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安宁区)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两个网上办事平台,拓宽网办业务服务渠道和范围。加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房屋交易管理、公(廉)房租房申报、户籍管理、子女入学、金融服务、政策性限购、企业开办等方面的应用。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
配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区住建局、区三维数字中心、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法院;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三)持续推广不动产登记“五个一”工作模式。按照“一个登记平台、一个登记数据库、一个登记流程、一套要件资料、一个工作服务标准”的“五个一”工作模式,从系统平台、数据管理到业务环节、口径和要件,在全市施行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统一全区标准,全面提升我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品质,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便民利企水平。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
配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区住建局、区三维数字中心、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法院;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四)提高纳税便利度水平。推进相关税费种合并申报,进一步减少申报次数。全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扩大网上办理事项范围。持续精简涉税资料,对办税缴费流程再细化、再完善。推广第三方支付等多元化办税缴费服务方式,实现移动端便捷缴纳税费。建立税费优惠政策标签体系,提高税费政策推送精准度。
牵头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五)优化退税办理程序。推广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网上申请,减少纸质资料传递,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全流程电子化。加强内外部门协作,大幅压缩非金属制造业行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办理时限,加快实现获得增值税退税时间从申请到退税的提速办理。
牵头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配合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兰州市中心支行;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六)优化劳动便企便民服务。对涉及的集体合同审查、劳动用工备案、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申报材料、收费情况、法定依据、经办流程等信息在甘肃政府服务网公开。开通在线经办、审批功能,减少企业跑路和重复提交资料,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实现“一站式”办理,确保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医保局、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压减市场主体综合成本
(十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利用“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网上平台实现“不来即享”,推动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和随附单证,推广出口原产地“智慧审签”,进一步提升原产地自助打印率。充分发挥海关12360热线作用,全面受理和妥善解决进出口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金城海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八)持续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实施7*24小时全天候预约通关,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联络机制。提升业务系统智能化水平,对非重点商品实行“低快放”。针对进口大宗矿产品,对口岸下达布控指令的货物主动内部沟通,加快货物清关。大力推广“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举措,实现货物在口岸快速提离。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金城海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九)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水平。加大电子采购平台使用率,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交易系统,实现供应商网上报名,递交电子标书,公开招标项目电子评标比例达到50%。推进财政预算系统软件、采购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政务服务网的对接融合,利用大数据对采购监管助力,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区直各预算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缩短政府采购周期。对政府采购的合同公示、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进行梳理规范,在电子监管平台补齐履约验收环节。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区直各预算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一)建立健全履约机制。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取消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补齐电子监管系统中的采购人履约验收环节,制定履约验收的相关制度,明确以信用承诺为主资金担保为辅的方式进行履约验收。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区直各预算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二)优化供应商网络支付申请。通过整合预算支付系统和采购监管系统,实现供应商网络提交履约验收及支付申请,减少资金支付重复审核环节,缩减支付流程和时间,履约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区直各预算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三)提升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水平。根据《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推进全区各领域、各板块、各层级全程在线、不见面交易。加快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预留开放交易系统对接端口,为全流程电子系统上线提供支持。
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南北两山绿化工程指挥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四)提升招标投标领域保函替代率。建成公共资源电子保函子系统,调整纸质保函提交方式,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推进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进行担保,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南北两山绿化工程指挥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五)实现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采集,上传“信用兰州”平台,实现与现有其他各类信用信息系统的有机对接、协同联动和共享共用。
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六)提升金融信贷服务便利度。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创新续贷方式,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中小微企业实施差别化的贷款利率和贷款额度,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鼓励征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提供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产品和服务。
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七)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积极引导银行聚焦民营和小微企业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创新设计信贷产品,提升“银税互动”工作质效。积极协调辖区内银行机构推出展期续贷、信贷管理宽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举措,创新开展知识产权、动产、仓单、保单、存货、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业务。
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十八)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建立区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通的新型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覆盖度,推动政务服务四级一体化建设,巩固提升服务承诺“四办四清单”管理制度,探索实践“五简五办五集成”模式。推进各业务部门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安宁区)对接。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三维数字中心;
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九)拓展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动态管理各级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落实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事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编制并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实现更多事项“零跑动”。推动基层服务事项在街道、社区便民服务平台上网办。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畅通“1+2+X”评价渠道,引导办事群众积极开展评价,持续提升评价数量和质量。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三维数字中心;
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十)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学习、借鉴先进城市关于第三方评估工作先进经验,聘请权威机构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满意度第三方评估,进一步细化第三方评估指标,加强评估结果应用。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十一)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配合市级推动国家、省级、市级统建业务系统与兰州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和对接。针对暂时无法对接的业务系统,积极协调市级、省级和国家统建业务系统单位,以升级改造等方式,实现统计、推送、抓取等数据回传,获取办件数据。
牵头单位:区三维数字中心;
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三十二)优化破产管理队伍建设。成立破产审判庭,推进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建设,着力培养专家型法官。健全破产管理人名册,对重大案件以招标方式选定管理人,对管理人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建立管理人考评机制及退出机制,加强对破产管理人业务指导和考评,提高管理人的业务能力及执业水平。
牵头单位:区法院;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区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十三)推进破产工作协作机制建设。探索建立破产重整机制,坚持市场化导向推进破产重整工作,加强破产企业情况识别,促进有价值的困境企业拯救再生。完善“府院联动”破产协调机制,完善并出台府院联动机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文件。建立符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有利于破产工作健康发展的税收减免、信用修复等制度机制。
牵头单位:区法院;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区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十四)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辖区调解组织内部工作机制。建立小额诉调机制,发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辖区小额诉调机制,提高行业纠纷化解的工作效率。
牵头单位:区法院;
配合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十五)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对民营企业依法主动提供必要的现场调解指导和互联网远程调解帮助。注重判前调解,降低企业当事人纠纷化解成本。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防止非法插手经济纠纷,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正视中小股东在纠纷案件中的劣势地位,依法稳妥处理公司治理案件,加强股东权利保护,优化和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市场投资积极性。
牵头单位:区法院;
配合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十六)持续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完善“互联网+诉讼服务”,持续丰富电子诉讼平台及移动微法院服务项目,为群众提供网上引导、立案、缴费、阅卷、查询、庭审、送达、投诉建议等各类诉讼服务。完善诉调对接平台,搭建类型多样的“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规范繁简分流工作,实现精准分流,推动案件办理效率提升。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发挥诉前调解作用,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减少案件增量。
牵头单位:区法院;
配合单位: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十七)实施执行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以事项委托为基础,加快推行全区法院应急管理系统。实现对执行案件、执行事项和执行人员的全方位管理,并将执行通知、网络查控、网拍管理、质效管理、繁简分流等事务,交由执行指挥中心集约化、标准化实施。
牵头单位:区法院;
配合单位: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七、提高监督监管质效和水平
(三十八)全面推进随机抽查和联合抽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本部门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全覆盖,做到监管内容全方位、执法程序全透明、抽查结果全公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十九)统一归集涉企信息。各部门按照权责事项清单,梳理涉企事项目录。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到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上,更好地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一网归集”“多方使用”的作用。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推广应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确定各部门专职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实现本部门注册用户全覆盖。认领属于本级的监管事项,添加检查实施清单,及时录入检查行为信息数据,实现监管事项、信息数据网上留痕。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一)深入开展政务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兰州市安宁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街道和乡镇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打造公平正义、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二)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资金支持、信用修复等方面,主动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或报告,督促企业做信用承诺,提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推动交通、生态环境、劳动保护、司法鉴定、税务等领域的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检查频次、提高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三)进一步抓好信用建设舆论宣传。积极通过各类诚信主题活动开展信用建设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APP及微信公众号等宣传窗口,宣传解读政策文件、普及信用知识、发布信用工作动态,营造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四)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提高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五)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加班规定、带薪休假、同工同酬等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依法查处各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六)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各项政策,确保依法依规收缴。并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和返还流程进行完善修改,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压缩时限,切实提高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区医保局、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七)建立健全各行业招投标在线监管系统。加快电子监管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各行业在线监督受理、纠错机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过监管系统或监督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全流程在线智能监管、闭环监管,完成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对接。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南北两山绿化工程指挥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
配合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八)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根据《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质疑管理办法》,统一搭建在线受理投诉平台,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依法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并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南北两山绿化工程指挥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
配合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九)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贯彻落实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和实施方案安排,探索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构、维权援助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权利人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八、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五十)深化科技创新建设。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加速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制定落实好创业类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和创新创业场地供给政策措施。落实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智慧政府建设、加强不同行业领域信息化建设、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应用、配套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资金、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建设互联网平台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数字化治理、数据交易流通、网络数据安全和数字经济领域风险防控。注重安宁环大学科技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推动安宁科技孵化园争创为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加强科技项目管理,组织企业申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1%。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金融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十一)提升人力资源发展水平。采取刚性引进与柔性并重的方式,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认真落实《兰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若干政策措施》,加快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配置区域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汇集交易中心“四大中心”和人力资源产业集聚区、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区、人力资源企业孵化区、公共服务功能区“五大功能区”,为入驻人才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引导省内、市内人力资源产业集聚发展,实现人力资源有效配置。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科技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十二)强化人才基础服务建设。多渠道、多方式、有重点、分层次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安置问题;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全力保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放开引进人才及配偶子女的落户限制。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市区财政共同分担,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经费投入机制。结合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动态更新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十三)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激励机制。有序组织开展年度人才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等工作,按照标准及时兑现租房补贴、津贴奖金,确保各项政策机制末端落实。按人才层次分为ABCDE五类,分别明确认定标准,分类对应优惠政策。深化“一特设、两下放、三单列、四优化”模式,推进人才良性流动和竞争,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十四)加强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申报。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和符合创新型示范城市建设的重点行业,着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商标、现代服务业商标和农产品商标,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注册商标总量。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十五)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继续强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指导企业实施专利布局,促进电子信息、新材料、战略新兴等优势产业企业创新成果申请专利。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专利转化实施,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激励和保障机制,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九、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五十六)加快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前期工作,实施文化旅游项目突破工程和为民办实事文化惠民项目。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十七)加大医疗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持续深化“健康安宁”建设,建成并投入使用省妇女儿童医疗综合体门诊急诊大楼、省儿童医学中心西院、省妇幼保健院西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面实施分级诊疗,提高家庭医生签约率,不断提升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提升疾控机构病媒生物生态学、病原学、抗药性监测能力。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检验、影像、超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接入影像共享交换平台。改造提升市级公共卫生、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平台,推进远程诊断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三维数字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十八)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出台《安宁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综合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等政府补贴,完善养老服务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十九)推进教育资源均等化。严格落实《兰州市扩大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入学流程及办法,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不断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启动建设一批优质特色高中学校,6所中小学校建设,新增学位9840个。实施基础教育提质工程,通过集团化办学、与名校合作办学等模式,打造全市乃至全省基础教育新品牌。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服务试点工作,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破解学生托管难题。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六十)持续扩大市场开放度。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资增长的实施细则》,建立重大外资项目的协调服务机制,动态跟踪和落实重大招商活动中签约的外资项目,协调解决项目核准、审批、建设以及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项目按计划落地、开工、投产、产生效益。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六十一)着力营造蓝天碧水净土。修订完善《安宁区重点流域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城市黑臭水体监测工作机制。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积极推行林长制,加强林地资源保护,开展违建墓地和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治,更新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数据库,开展监测评价,加强林地、草原、绿地、湿地征占用管理,严肃查处非法占用行为。推进“减煤、控车、治污、禁燃、协同治理”五策并举,全区空气质量持续优化。严格落实河长制,深入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水十条”年度工作任务。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修复和生态治理,实施大青沟北段、大沙沟等洪道治理,稳步推进黄河流域(安宁段)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持续做好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环境管理,全力保障辖区土壤环境安全。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六十二)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出入口连通建设进度,推进中通道、中线连接线与北环路互通匝道建设。优化内部路网体系,稳步推进B584#路北段、T511#路中段、B573-1#路北段等道路建设,提升改造刘沙公路安宁堡段。完成大沙沟石油管线改迁,建成530#道路,实现与573#-1等路网贯通,区域路网更加完善。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六十三)依托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分析系统平台,做好迎考工作。市级应用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分析系统平台,对各区县、市直部门和单位营商环境工作实行月考核、季评比、年终总评。做好迎考协调、对接、填报工作,评价结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目标体系,确保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六十四)建立营商环境评价联动协调机制。各指标牵头部门定期组织召开本指标领域提升评价指标推进会,并抽调业务骨干形成“专班”,研究分析指标体系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制约瓶颈,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
牵头单位:区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区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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