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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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西路街道枣林东社区中海华庭6号楼1单元;培黎街道培黎社区培黎小区1号楼;沙井驿街道元台子社区宏泰家园东区(11号楼2单元、16号楼1单元)、西区(9号楼1单元、12号楼、25号楼1单元、25号楼3单元);沙井驿街道西沙社区立达汽配城A区青年郡3号楼2单元;安宁堡街道桃林路社区安宁公馆1号楼2单元;安宁堡街道桃林路社区省建五公司家属院,蓝科路677号;安宁堡街道南门社区西街(26号、34号、42号、44号、45号、46号、47号、48号、49号、51号);银滩路街道石磊庄社区石磊庄等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安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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